杨泗港大桥男子钓走 11000 元无人机,拒绝归还,这算偷还是捡呢
谁钓鱼的时候没盼着拉上来个大家伙?武汉杨泗港大桥上这位钓友,钓上来的东西可比大鱼金贵多了,一万一千块的专业航拍无人机,就这么被他的鱼线挂住拽上来了。 他接下来的操作,直接把周围人都看傻了,失主在桥下扯着嗓子喊,路人也在旁边提醒,说这东西带定位,失主就在底下呢。结果人家愣是蹲那折腾十分钟,把无人机彻底关了机,塞到自己布袋里,拿着鱼竿就走了。 这事发生在2026年10月8日傍晚,当时桥下的胡女士正带着团队拍水上飞人的户外素材。这台无人机是她手里最值钱的设备,买的时候花了一万一千多。 本来飞的好好的,一阵乱风刮过来,无人机偏了航向,螺旋桨直接缠上了桥面垂下来的钓鱼线。桥面上钓鱼的男子感觉鱼竿一沉,美滋滋收线,哪想到收上来的不是鱼,是实打实的一架无人机。 胡女士发现设备失控,立刻反应过来是被桥上的人拽上去了,站在桥下拼命喊,就想让对方等自己上来拿。周围围过来的路人也帮着劝,说这机器有定位有联网,失主就在下面,别拿走。 男子全程没接话,蹲在地上就对着无人机鼓捣,一心要把机器彻底关掉。因为不熟悉操作,前前后后折腾了快十分钟,直到机身上的灯全灭了,才把机子塞袋子里,收好渔具快步走了。 等胡女士从桥下跑上来,连人影都看不到了。好在有个目击者从头到尾录了,后来主动联系上胡女士把给了她,胡女士拿着证据当天就去派出所报了警。 这事传到网上,网友直接吵翻了天,说啥的都有。有网友觉得这就是捡,又不是男子主动去偷去抢,是无人机自己撞上来的,算不上偷。 也有网友觉得这就是偷,无人机虽然掉了,但机主就在跟前,还能看见能喊话,根本没脱离机主的控制,明着拿走还关定位,这不是偷是什么。 有律师出来分析,这无人机本来就是胡女士的合法财产,男子必须归还。要是拒不归还,就构成不当得利,胡女士可以去法院起诉,要么要回机子要么要赔偿。 要是往上说,根据刑法规定,把别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还拒不交出来,那就可能涉嫌侵占罪。这里头最关键的就是,这无人机到底算不算脱离了机主的控制。 毕竟盗窃罪针对的是别人还在控制的财物,侵占罪针对的是别人丢了、你捡了不还的财物,两者量刑差了不是一点半点,盗窃罪的立案门槛可比侵占罪低多了。 其实说白了,判断这个的标准不是看机子掉没掉地上,是看原主人有没有放弃对机子的控制。胡女士当时就在桥下,亲眼看着机子被拽上去,还能喊能追,从头到尾没说不要这机子,只是暂时够不着而已。 这和掉在路边的一块硬币完全不一样,硬币掉了就是掉了,谁捡走了很难找回来。可这无人机不一样,带定位绑账号,机主在后台动动手指,直接就能把机子锁成废铁。 那个折腾十分钟关机的细节,真的太说明问题了。真要是捡了东西想等失主,正常人要么原地等着,要么直接送派出所,哪有人一上来就花十分钟研究怎么关机的。 况且路人都明明白白提醒了,这机子有定位,失主就在下面,他还这么操作,这不就是摆明了不想让失主找回去吗,主观故意都写在动作上了。 更有意思的是,胡女士说这无人机和自己的账号深度绑定,只要她在后台发起挂失注销,这机子直接就报废了,再也激活不了。也就是说,男子带回家的,大概率就是一块没用的电子垃圾,卖都卖不出去,自己也用不了。 你说他图啥呢,冒着被追查的风险,折腾半天啥好处没捞着。一万一千多的数额,在很多地方都已经够得上侵占罪“数额较大”的立案标准了,真不是小事。 之前云南玉溪就出过类似的事,有人捡了别人丢的现金,一开始想自己留着,结果警察上门把法律规定讲清楚,那人赶紧把剩下的钱交出来,还要变卖自家货车补已经花掉的部分。 真不是你把东西还回去就能一笔勾销的,只要行为构成了违法犯罪,该担的责任一点都跑不掉。别觉得“捡到就是我的”是啥理所当然的事,法律从来没这么规定过。 截至目前,武汉当地警方已经接了警,案子还在处理当中,官方还没出最终的调查结论。男子的身份有没有确认,无人机有没有追回来,现在都没有公开消息。 本来钓鱼就是个图清静的消遣,坐在桥上吹吹风等鱼上钩,多舒服的一件事。结果这位钓友,没等来鱼,等来一台万元无人机,也等来一个可能改变自己生活轨迹的选择。 很多人说他就是一时糊涂,可法律看的不是你糊涂不糊涂,看的是你当下做了什么选择。路人提醒了,机主也喊了,所有情况都明明白白摆在那,他还是选了关机装袋走人,那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。 至于这件事最终到底算偷还是算捡,还是交给法律和警方给答案吧,咱们普通人等着看结果就行。但有一点可以确定,现在这个数字时代,但凡带定位能联网能远程锁的设备,根本不存在“捡到就是我的”这种好事。 科技让溯源变得太简单,法律对私有财产的保护,也从来不会因为财物掉在地上就打折扣。不是自己的东西,别伸手,伸手必被捉,这话到什么时候都没错。 参考资料:新华网 男子钓走万元无人机拒不归还引争议 特别